歙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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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:2023-02-28 08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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歙县,隶属于安徽省黄山市,因所处之地多川谷,山水翕聚,故得名。据《新安志》载:“或曰歙者,翕也,谓山水翕聚也。”

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年),置歙县,属鄣郡。汉高祖五年(前202年)属楚国。武帝元狩二年(前121年)属丹阳郡。汉末建安十三年(208年),属新都郡;晋太康元年(280年),改新都郡为新安郡,歙县属之。南朝梁承圣二年(553年),划出新安郡歙、黟、海宁三县,置新宁郡。陈天嘉三年(562年),撤销新宁郡,仍属新安郡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年),新安郡并入东阳郡,歙县并入海宁县,属婺州。十一年(591年)置歙州,复设歙县;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年)撤歙州恢复新安郡;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年)新安郡改为歙州,歙县皆为附郭县。北宋徽宗宣和三年(1121年)歙州改名徽州。元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年),徽州改为徽州路。顺帝至正十七年(1357年),徽州路改为兴安府;二十七年(1367年),兴安府改为徽州府辖歙县至清末。1912年,撤销徽州府,保留歙县直属安徽省。1940年3月,属皖南行署;抗日战争胜利后,撤销皖南行署,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,歙县属徽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(简称徽州专署),治所歙县。1952年8月,恢复乡镇。1956年1月,属芜湖专区。1988年4月,撤地建市。


来源:中国·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