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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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:2023-02-27 16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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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陵县,隶属于湖南省株洲市。东汉建武六年(30年),声乡改为茶陵县。陆羽撰写的《茶经》中说:“《茶陵图经》云:‘茶陵者,所谓陵谷生茶茗焉’。”这是已知诠释茶陵最早的文字记载。清同治九年(1870年),《茶陵州志·疆域》说:“茶之称陵,或谓《尔雅》‘大阜日陵’,以杝居茶山之阴,故曰茶陵。然炎帝葬茶,流传已久,自宋析置酃县,炎陵故在望也。”

夏、商、西周时期属《禹贡》九州之荆州。春秋战国时属楚。秦属长沙郡。汉高祖五年(前202年),刘邦建立汉朝,置茶陵县,隶长沙国。元朔四年(前125年),改为茶陵侯国。太初元年(前104年),废侯国,复置茶陵县。王莽代汉,新始建国元年(9),茶陵改称声乡,属填蛮。东汉建武六年(30年),声乡改为茶陵县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,茶陵县与攸水、阴山、建宁四县合置湘潭县,属衡州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,废湘潭县,复置茶陵县,属南云州。贞观元年(627年),废南云州,茶陵并入攸县。武周圣历元年(698年),复置茶陵县。南宋绍兴九年(1139年),设茶陵军,设茶陵。宋嘉定四年(1211年),茶陵县析康乐、霞阳、常平3乡置酃县,属茶陵军。元初废茶陵军高茶陵县,至元十九年(1282年),升为茶陵州。明洪武五年(1372年),废茶陵州改为茶陵县,属长沙府。明成化十八年(1482年),恢复为茶陵州。清光绪六年(1880年),设茶陵散州(县级),属长沙府。1913年9月,改州为县。1927年11月,建立全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—茶陵县工农兵政府。至1931年,有区、乡苏维埃政府146个。1949年9月,成立县和区、乡人民政府,全县设5个区,茶陵县属衡阳专区管辖。1952年11月,划归湘潭专区管辖。1956年5月撤区并乡,设2个镇、27个乡。1958年9月,实行“政社合一”,原2个镇、27个乡并为10个公社。1959年1月,酃县并入。1961年6月,复置酃县(今炎陵县)。1982年改社队政区制为乡村政区制。1983年7月1日,划入株洲市。


来源:中国·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