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定县,隶属于贵州省安顺市。元宪宗七年(1257年),普里、普定归附,以其地置普定万户,不久改为普定府,隶云南曲靖宣慰司。此为“普定”二字首次作为行政区名称出现,取“普里底定之义也”之意,也是普定县名来历,始得其名。清康熙十年(1671年),改普定卫置普定县。
唐代置始安县,属琰州。宋代属普里部。蒙古元宪宗七年(1257年),置普定万户(今安顺市东部)普定之名始此,元至正十一年(1357年),置普定县与习安州,州治西普寨(今马场镇)。明洪武十八年(1385年),废县,十九年(1386年),于今县东境置十二营长官司,于西境置西堡长官司,均属普定卫。崇祯三年(1630年),于蜡尔里置定南守御千户所。清康熙十年(1671年),改普定卫置县,为安顺府附郭县,后裁定南所划入。1912年,撤销普定县。1913年,复置,徙定南所故城(今县城),属黔西道。1935年,属第二行政督查区。1949年,属安顺专区。1966年,划抵簸、大用、索考3公社入六枝特区。1970年,属安顺地区。2000年,属安顺市。
来源:中国·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