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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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三国时吴景帝(孙休)永安三年(260年),析秭归县游家河以北置兴山县。据(光绪)《兴山县志》记载:“环邑皆山,县治兴起于群山之中”而得名,故名兴山县。
三国时吴景帝(孙休)永安三年(260年),析秭归县游家河以北置兴山县,属建平郡。西晋太康元年(280年),兴山仍属建平郡。北周建德六年(577年),置长宁县,兴山并入长宁,属秭归郡。隋开皇元年(581年),改长宁为秭归,兴山复入秭归,属巴东郡。唐武德三年(620年),复设兴山县,隶属归州。天宝初年(742年),属巴东郡。乾元初年复属归州,隶属山南东道。五代十国,属归州。宋熙宁五年(1072年),改兴山县为兴山镇,并入归州。元祐初年(1086年),复置兴山县,隶属荆湖北路。建炎二年(1128年),属夔州路。元至元十六年(1222年),属归州,隶属湖广行中书省。明洪武九年(1376年),兴山属夷陵州。正统九年(1444年)三月,兴山并入归州。弘治三年(1490年),再设兴山县隶属归州。清朝,兴山隶属归州,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归州改属宜昌府,兴山县隶属宜昌府。1912-1924年,兴山隶属荆南道后改荆宜道。1932-1935年,属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。1936-1949年,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。其间1930至1932年,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建立巴(东)兴(山)(秭)归苏维埃政权,属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之一。1949年8月6日,兴山解放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兴山县隶属湖北省宜昌行政专员公署。1951年,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区专员公署。1955年,隶属湖北省宜昌专员公署。1958年12月,隶属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。1961年5月,撤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设宜昌地区专署,兴山属之。1968年1月,隶属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。1978年8月,隶属宜昌地区行政公署。1992年7月6日,撤销宜昌地区,兴山县隶属宜昌市人民政府至今。1992年12月12日,《关于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》民行批〔1992〕161号,将兴山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高阳镇迁至古夫镇。
来源:中国·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