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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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:2023-02-27 16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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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景云二年(711年),设立青田县。青田之名,始见于南朝宋郑缉之《永嘉郡记》:“青田有草,叶似竹,可染碧,名为竹青,此地所丰,故名青田”。据旧志记载,此地因山下田产青芝而得名“青田山”,县治设在青田山下,而得名“青田县”,别名“芝田”。

唐景云二年(711年),建青田县,隶属括州。唐大历十四年(779年),改括州为处州,青田县隶属处州。元代属江浙行中书省处州路。明代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处州府。清康熙六年(1667年),属温处道处州府。宣统三年(1911年)十一月,属处州军政分府。1914年,属瓯海道。1932年6月,实行县政督察制,先后属第十一区、第二特区、第二区、第九区、第七区、第六行政督察区。1937年5月,划归第五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5月解放,隶属温州专区。1963年5月,改属丽水专区。1968年,丽水专区改为丽水地区,青田县属之。2000年5月,撤销丽水地区,设立地级丽水市,青田县隶属丽水市。

来源:中国·国家地名信息库